实施内部治理创新
我国党政智库近年来努力探索符合智库运行规律和特点的组织形式,在完善机构内部治理方面积极推进改革举措。一方面,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智库管理工作部署,在已有学术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党组党委领导下的决策咨询委员会或理事会,统筹领导智库的政策研究与决策咨询工作。例如,中国工程院组建的“工程院咨询工作委员会”作为自身智库建设的总体牵头机构,在主席团与院常务会议的领导下协调各学部、研究院、研究所的智库研究工作。另一方面,将综合性智库建设与专业性智库建设相结合,在已有综合性主体基础上增设部分专业性智库研究机构。
完善科研管理体系
为使科研管理方式更加符合现代智库运行特点和规律,促进切实管用的优质研究成果产出,我国党政智库普遍将强化科研管理工作、优化科研选题机制作为重点任务,在完善课题管理办法和评价课题成果方面进行了很多尝试。一是研究业务由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申报、承接、下达和上报,并设立项目任务书、计划书、成果审核书和评审书等审核流程;二是实行重要课题专题上会研究制度;三是实行调研制度,用一手数据说话;四是实行专家评审制度;五是实行绩效考评制度。
创新成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规范性与竞争性相结合的智库成果考评评价办法,充分发挥智库机构的科研能动性与资政建言的思想创造力,我国党政智库普遍在成果考核评价思路与机制上不断拓展和创新。例如,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实行以目标绩效为导向的考核方式,针对不同岗位实行差别化全员绩效考核,并且在技术层面组织力量开发绩效管理和日常考核信息系统。
定位经费改革重点
我国党政智库近年来结合业务特点,对于经费的支出结构、开支范围、预算决算方式以及监督审查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经验总结,在此基础上积累了一系列改革调整思路,主要包括根据智库工作特点提高专项经费支持力度、实行分级预算管理、优化资金结算与结余结转机制、设置智库发展基金等内容,对进一步形成与国家智库体系建设相配套的经费管理制度提供了重要的改革理论支撑,具有创新促进意义。
探索建立新的岗位激励机制和举措
我国党政智库在改革进程中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的岗位激励机制及其具体举措,主要通过调整收入结构、丰富激励路径、实行绩效薪酬、加强研究成果的社会性宣传推广等方式加以实施。例如,中国社会科学院、新华社等单位尝试通过创新研究岗位设置等方式,将智库研究人员的收入与工作绩效分类型挂钩,在局部智库部门中探索建立与工作绩效和实际研究贡献相联系的薪酬制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针对性地设立了“中国发展研究奖”等具有重要领域影响力的研究奖项,用以表彰符合条件的智库科研成果与一线研究人员。
3 问题与建议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和推动下,我国党政智库的能力、作用与决策咨询地位不断加强,对于国家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持续提升。但在满足决策需求、创建自身影响力与创新能力、提供新知识、构筑全球视野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突出表现在:
——分类管理与法规保障缺位。缺少符合不同类型党政智库特点的组织体系与管理架构,发展模式、路径比较单一。内部治理机制尚不健全,在行政管理与科研管理分工方面存在职能重叠、错位或分工不清晰等问题。智库进行资政辅政、参与公共决策流程所必要的制度与法规保障不够健全,使其难以充分行使对于决策的调节、修正、预警、评估等关键职能,并对体制性的思想市场形成良性的竞争机制,提升智库的综合能力和公信力造成影响。
——顶级智库与高端人才不足。缺少具有国际知名度与影响力的顶级智库。目前,尚未形成以综合性及专业化高端智库为引领的驱动力布局。高端人才比较缺乏。在管理运行中往往带有较浓的行政化色彩,首席专家、资深研究员等研究性岗位配置不够健全。缺乏“留住机制”与“流动机制”以及智库与党政决策部门之间的人才交流与输送机制。
——研究成果的实效与质量不高。科研选题机制相对固化,在应对改革发展中的综合性现实议题时难以提供及时、精准的问题研判与操作性对策建议。研究实效与成果质量不高,碎片化“浅轻散”的问题仍然突出存在。成果指标体系不够健全,不同类型成果的评价办法趋同,对于战略性与对策性研究成果欠缺分类评价体系。
——经费管理与激励机制亟须创新。目前,我国党政智库多数施行政府部门经费管理制度,尚未根据智库研究业务特点在支出结构与预算及决算方式上进行调整创新。此外,智库人员在成果方面的产出形式呈现多样化,难以运用单一框架进行评价,缺少不同类型成果间的绩效转换与动态激励措施。
针对现存的问题,要着力在未来党政智库的建设与改革过程中做好以下几方面具体工作:
——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明确其分类发展的政策框架与管理规范,制定针对党政智库发展的指导性思路与管理办法。要加强党政智库议事职能机构建设,行使管理协调职能并开展审核评估工作。要健全现有党政智库内部治理结构,比如探索首席专家的相应领域研究工作中的责任制度。切实发挥好“国家高端智库理事会”职能,使其成为对接及沟通智库与决策者的渠道和平台、智库外交与合作的推进与协作平台。建立规范的智库评价机制,使体制性的思想市场形成良性的竞争机制与试点进出机制,提升智库的综合能力与公信力。
——强化职能定位和法规保障。要强化党政智库在相应战略研究与决策咨询领域的引领作用,滚动淘汰式遴选具有多重影响力的高端智库,注重其研究优势和示范效应的发挥。要重点完善党政智库参与决策咨询与评估工作的制度安排,要把智库咨询纳入重大公共决策法定程序之中去。要打造智库联合体,加强党政智库与高校智库、社会智库协同建设。
——提升人才质量与队伍素质。要着力培养高端综合性人才与专业性领军人才,遴选对中央决策服务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队伍,带动所在党政智库的研究业务与人才培养工作。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行绩效成果导向的岗位聘用制度,并积极在参公类智库中探索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制度。要设立党政类智库与决策部门间的交流机制,强化决策部门与智库间的人才流动,强化智库人才的复合性与实践性特征。
——创新科研、经费管理等体制机制。要改进党政智库决策咨询工作的选题机制,建立智库面向党和国家发展的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选题机制,要做到短期与中长期、决策急需和战略长远议题合理兼顾。要细化科研成果质量管理,将智库内部评价和同行评价、第三方机构评价有机结合,建立多维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契合智库机构发展规律及其业务特点的经费管理制度,重点在财政专项、分级预算、基金管理等方面加强研究和试点实施。
——增进成果传播与交流合作。在内部报告成果方面,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成果报送渠道,搭建党政智库与相应领域行政部门间的供需对接机制,同时健全对智库成果的社会监督路径。在社会性成果方面,要着力加强党政智库公开出版物的管理和筛选工作,推进优秀科研成果的信息化宣传平台建设,扩大党政智库业务工作及其成果的社会影响力。
作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 李国强、李昂 来源:《光明日报》2016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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