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坚持和平发展道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人是一种社会存在物,自人类从动物中走出来那一刻起,就过着一种共同体的生活。人只有在共同体中才能生存和发展。当前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首先需要回答如下三个问题:一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坐标在哪里,与以往各类共同体有什么样的区别?二是现阶段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基础是什么?三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以往全球治理方案有何本质区别,有什么样的世界意义?这些问题是基础性的,直接关乎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时代性、可行性和必要性的看法,需要给予足够的关注。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坐标
马克思在其相关著作中使用过多种共同体概念,如真正的共同体、现实共同体、虚幻的共同体、自然形成的共同体、共产制共同体、古代共同体、劳动的共同体、原始共同体、部落共同体、天然的共同体、民族共同体、社会共同体、货币共同体等。在马克思那里,这些概念的划分标准和使用语境各不相同,很多不同概念指向同一种共同体形式,并不能表明历史上出现过如此多的共同体形式。但在马克思诸多共同体概念中,一些概念是按照历史维度划分的,这些概念构成了共同体历史发展的时间轴线。
马克思对共同体的历史考察,集中体现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在这里,马克思以人和共同体的关系为标准,以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关系为主线,将共同体划分为依次递进的三种类型:第一种是自然形成的共同体或天然的共同体,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主要受到血缘关系、地缘关系、宗法关系的制约,呈现出一种人身依赖关系。第二种是抽象共同体,即货币共同体颠倒而成的资本主义共同体形式,是“纯粹的金钱关系”或物的依赖性关系。第三种是自由人联合体,即共产主义阶段的共同体形式。在自由人联合体中,人们摆脱了交换价值的抽象统治,摆脱了对物的依赖,实现了全面发展和自由个性。
可见,在马克思诸多共同体概念中,自然形成的共同体、抽象共同体、自由人联合体这三类社会共同体,构成了共同体发展历史坐标中的三大节点。当前中国推动构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显然处在由抽象共同体向自由人联合体过渡阶段。只有意识到这一点,才能正确把握唯物史观中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其他共同体之间的关系,防止各种概念的混淆。
在马克思看来,正如从自然形成的共同体发展到抽象共同体需要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一样,抽象共同体过渡到自由人联合体也不是一个短期的过程。因此,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坐标定格在抽象共同体和自由人联合体之间虽然正确,但仍然显得过于宏观。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项世界性的历史活动,只有在人类历史发展到“世界历史”阶段之后才有可能。所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坐标点,必然在“世界历史”形成之后。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世界历史”发展到今天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世界历史”的开辟和形成时期,即商品全球化阶段。第二个阶段是“世界历史”的快速发展时期,即资本全球化阶段。第三个阶段则是“世界历史”的转型时期,即当今的新经济全球化阶段。与前两个阶段相比,第三个阶段的“世界历史”发展呈现出一些新特征。
如果说在前两个阶段资本逻辑主导的现代性获得了确证并快速崛起的话,那么,第三个阶段则是现代性后果集中爆发的阶段,经济危机、生态危机、文化危机日益严重化和普遍化,使得过去那种商品输出、资本输出、战争输出的方式难以维系。如果现代性的发展还像之前那样依靠“输出”,在追求本国利益时不去兼顾他国的合理关切,那么,每个国家都会陷入现代性的泥潭中,无法独善其身。
历史已经无数次表明,任何方案只有顺应时代发展现状和趋势,才能真正得到实施和推广,反之则必然被视为乌托邦式的空想。康德在《永久和平论》中的构想不可谓不伟大,但在那个现代性崛起和快速发展的阶段却不能产生实际作用。当前习近平总书记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得到国际社会一致赞同和支持,其原因正在于顺应了时代的发展。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坐标就在资本全球化转向新经济全球化阶段,就在现代性后果严重化、普遍化并且依靠单一国家无法解决的阶段。只有意识到这一点,在理论上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进行探讨,才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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