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建中:关于加大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建议 2018年03月21日 16:02:49 来源: 光明网

博物馆作为历史文化最基本的展示窗口和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在保护传承中华文化遗产、坚定文化自信、促进世界文明交流互鉴方面发挥着特殊作用,同时也是社会教育不可或缺的核心场所,是当代城市文明的形象标识与经济持续发展的内动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办好博物馆,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加强历史研究和传承,发挥博物馆在连接过去、现在、未来的桥梁的特殊作用,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发扬光大。

近年来,我国博物馆事业蓬勃发展。截至2016年底,全国登记注册的博物馆已达到4893家,其中非国有博物馆1297家,占比达26.6%。由此可见,非国有博物馆已成为我国博物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力量参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载体,这标志着民间收藏从“私家珍藏”到“社会共享”的文化自觉和境界提升,是新时代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加的精神文化需求矛盾的主要力量。

2017年国家文物局颁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现代博物馆制度建设,提高博物馆办馆质量,完善扶持政策。但由于基础薄弱,我国非国有博物馆同国外非国有博物馆相比,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方面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在人才、学术资金(运营发展资金、文物征集资金)等方面差距更为明显。除此之外,制度管理不规范、人才培养机制、管理服务水平、重建馆轻运营、家底不清、财产权不明晰等方面都制约着非国有博物馆的快速发展。

为引导社会力量更好地开办非国有博物馆,保护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博物馆的发展质量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规范文物市场,向社会提供门类更丰富、品质更优良的精神产品和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形成“以商养文、以文促商”良性可持续发展的模式,使非国有博物馆不再成为政府财政的负担。为此,建议:

1、建立非国有博物馆档案数据库。系统性梳理、登记非国有博物馆馆藏文物,建立档案数据库。同时配套建立非国有博物馆行业门户网站、宣传平台、编撰学术丛书、创办期刊。通过加强非国有博物馆馆藏文物的登记,形成非国有博物馆大数据,为非国有博物馆的藏品管理、陈列展览、社会教育、学术研究等方面提供数据支撑,从而实现全国非国有博物馆规范化管理。

2、建立非国有博物馆资源共享机制,加强文物流通。建立起每件文物的档案、户口和身份证。在各级文物部门或在有公信力的社会第三方的监管下,推动非国有博物馆之间文物合法流通,打破地域限制,实现资源共享,并积极稳步地依法依规解决民间文物进入市场的问题,增强非国有博物馆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能力。

3、制定国家权威的鉴定评估标准体系。邀请全国著名历史学家、鉴定专家、评估专家、文博专家等,制定国家权威鉴定评估标准体系,为全国非国有博物馆藏品鉴定、文物等级等提供规范的鉴定评估标准,并为博物馆筹建、陈列展览、运营发展等提供行业指导。

4、推进非国有博物馆旅游文化产业。文化和旅游部、文物局、发改委、财政部等国家相关部委出台制定支持、鼓励非国有博物馆发展旅游文化产业的专项扶持政策,引导更多金融机构、社会资本投入到非国有博物馆文化旅游产业,形成以非国有博物馆为聚集中心的特色文博旅游产业园项目。

5、支持设立非国有博物馆事业发展基金和产业发展基金。事业发展基金属于公益性质,可以接受社会捐赠,其用于非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保护管理、展览交流、人员培训、资格评审、成果奖励、丛书出版、学术教育等。产业发展基金由财政部和宣传部提供产业引导资金并吸引社会资本成立,其用于非国有博物馆场馆建设运营、博物馆文化旅游综合体策划、文博配套设施建设、博物馆文创产品研发和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等。

6、加大宣传推广,提升非国有博物馆知名度和影响力。国家相关部委,如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宣部,加大对非国有博物馆保护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化事业和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等的宣传力度,支持鼓励优秀的宣传方案,如纪录片、动漫、影像,讲述非国有博物馆文物背后的故事,提升其知名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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