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前海法院承建最高人民法院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研究基地,承办“最高人民法院法律查明与适用研讨会”,充分发挥域外法研究的前沿功能,集聚各方智慧共商解决域外法适用中的难题。加强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及第三方查明机构的深度合作,建设“港澳台和外国法律资料库”与“案例库”,依托国家级域外法查明研究基地创建域外法查明“前海名片”。截至2019年4月,共有43件案件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适用香港法,适用香港法调解成功案件11件,判决20件。
第三招
建设多元化的国际商事纠纷化解平台
刘小霞是前海法院聘任的最早一批调解员。她认为,前海法院是一个比较开放的平台,调解员的结构跟其他法院有所不同,有外籍调解员,也有来自港澳台地区的调解员,当事人在纠纷解决方面会有更多的选择。
2018年1月,前海法院在原诉调对接中心的基础上,成立前海“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联合香港和解中心、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等30多家域内外专业机构,着力整合粤港澳大湾区调解、仲裁、诉讼等资源,联动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
前海“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确立了中立第三方评估、无争议事实记载、先行调解的引导约束等“1+13”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加强与商事调解、仲裁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机构的对接协作,建立了衔接科学的诉调对接机制,实现“诉”与“非诉”方式有机衔接。为实现调解机制国际化,强化与境外专业调解组织的合作,前海“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聘请77名外籍和港澳台籍调解员,发挥他们熟悉域外法律和专业调解技能等优势,参与涉外涉港澳台纠纷的化解。截至2019年4月,诉调对接中心成功调解案件2895件,其中港籍调解员成功调解372件,占特邀调解员成功调解案件的12%,得到域内外商事主体的充分肯定。
前海“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还持续完善在线调解平台,通过“在线法院”调解系统和“云会议”诉讼调解系统开展在线调解工作,实现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调解模式。2018年,通过远程视频成功调解天津某公司与深圳某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另外,前海法院还搭建“一带一路”法律公共服务平台,该网站覆盖东南亚、中亚、西亚、中东欧等“一带一路”沿线31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相关案例及文献,帮助域内外商事主体了解和熟悉拟投资国家、地区的法治环境,并提供法律专家在线咨询服务,指引当事人选择合适的纠纷解决方式,助力跨境纠纷化解的信息化与便利化。(记者 马培贵 通讯员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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