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访谈|推动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 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访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申长雨 2024年09月20日 15:50:35 来源: 新华网

推动高效益运用,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快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做好与企业的精准对接和匹配推送,培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促使发明者、创新者合理分享创新收益。

推进高标准保护,激发创新者热情。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营造良好创新环境。进一步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风险防控,切实维护我国企业海外利益。

深化国际合作,服务开放创新。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大力倡导知识共享,共同建设创新之路。

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竞争

问:全会《决定》提出“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如何理解高水平对外开放与知识产权工作的关系?国家知识产权局有何规划?

答: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既是改革开放的产物,也为改革开放提供了有力支撑。特别是作为国际贸易的标配,无论是多边经贸规则,还是双边经贸协议,知识产权都是重要内容。

全会《决定》强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和法治实施体系;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合法权益……这些都涉及知识产权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深入落实全会部署,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竞争,更好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

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推动在知识产权领域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打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全球创新环境,推动构建共商、共建、共享的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格局。

构建多边、周边、小多边、双边“四边联动、协调推进”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格局。深化中美欧日韩、中日韩、金砖国家、中国—东盟、中国—中亚等知识产权合作,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水平。全面落实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成果,推动合作项目落地落实,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更好造福各国人民。

依法合理维护外国投资者权益。坚持对国内外经营主体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完善与外资企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更大力度吸引全球资源要素汇集,更大规模利用外资,助力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

加快建设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和风险防控,切实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合法权益和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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