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签署CEPA《投资协议》和《经济技术合作协议》

2017-07-05 15:06:08 750
商务部副部长高燕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28日在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框架下的《投资协议》及《经济技术合作协议》。

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副部长高燕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28日在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框架下的《投资协议》及《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其中,《投资协议》将CEPA投资承诺扩展至非服务业,并附有“最惠待遇”条款;《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则将“一带一路”建设在经贸领域的合作纳入CEPA的框架下。两个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其中《投资协议》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出席签署仪式。

免责声明: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不代表本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构成购买及投资建议,不作买卖依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